《统一商业秘密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内容(美国)
《统一商业秘密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内容 中国环猎商务调查机构讯:《统一商业秘密法》是在1979年,由美国统一各州委员会批准出台的一部保护商业秘密的示范法,1985年已经作了修订。该法是由美国统一各州委员会推荐给各州作为制定本州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参考用的,并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迄今为止,该文件在美国的38个州的议会获得通过,被采纳成为法律加以适用。
(一)保护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
在美国商业秘密被视为一项财产权,《统一商业秘密法》也是以此作为理论依据来制定法律规定的。而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上,既可以使用侵权理论,也可以适用合同理论。
(二)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统一商业秘密法》第一条第4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包括配方、模型、编辑、计划、设计、方法、技术、程序的信息。其构成要件包括:①因并不为公众所周知、无法由他人通过正当方法轻易获知、其泄露或者使用能够使他人获取经济利益,而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独立价值。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努力,以维持其秘密性。
《统一商业秘密法》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是一种信息,与TRIPs协议中所讲的保护对象在含义上基本相同。而与《侵权法重述》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相比,则明显拓宽。第一,价值性的理解更为合理。《侵权法第一次重述》要求商业秘密必须有现实的实质性的价值,但《统一商业秘密法》不仅保护现实的经济利益,还将法律保护延伸到潜在的独立价值,就像评论中所说,长时间和耗巨资的研究结果证明特定工艺不可行的信息,对竞争对手可以有巨大价值也是应该得到保护的。而这种信息在《侵权法第一次重述》中是不受保护的。第二,对信息的条件放宽。《侵权法第一次重述》要求商业秘密必须连续地使用于营业上,而在《统一商业秘密法》中就不作这样的要求。第三,相对秘密性。这里强调合理的保密努力,即要求商业秘密被限定在需要知晓的范围内,并且对保密措施的要求是根据特定情势来判断的,并不要求极端的或过分昂贵的措施来体现这种努力。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统一商业秘密法》中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与《侵权法第一次重述》的规定区别不大,只是根据科技经济的发展作了相应的改进,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这里的不正当手段包括盗窃、贿赂、虚假陈述、违反或诱使违反保密义务,或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进行间谍活动。
第二,以不正当手段公开他人商业秘密。有法律上的保密义务或受到其他的限制的商业秘密正当取得人,违反法律和义务限制的规定,非法公开他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以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商业秘密:①明知或应知他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商业秘密,又以不正当手段从该人处取得该项商业秘密。②明知或应知他人违反保密义务,仍从他人处获得、使用或泄露商业秘密。③明知或应知他人的商业秘密是因为意外或错误而泄露,在取得后仍然使用和泄露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统一商业秘密法》在评论中结合《侵权法第一次重述》第757节的评论总结了相对于不正当手段,正当手段包括t①独立开发获得;②反向工程;③接受商业秘密所有人的许可获得;④对公开使用或公开展出观察所得;⑤从公开出版物获得商业秘密。以上述手段所获得的商业秘密都可以视为正当合法的商业秘密。 (四)法律救济 1.禁令 《统一商业秘密法》允许商业秘密权利人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向法院请求禁令。①禁令的种类。美国法院中使用的禁令包括暂时限制令,先行禁令,终局禁令等多种。根据《统一商业秘密法》的规定,不管侵害行为是实际发生还是有发生的危险,都可以请求禁令。至于危险程度的判断,由法院根据商业道德以及准许雇员自由运用自己的技能等事实来确定。②禁令的时间。美国法院曾经发布过惩罚性的永久禁令,但根据《统一商业秘密法》第二节a的规定,当商业秘密停止存在时,可向法院请求取消禁令。如果侵占将导致商业优势,禁令应延长附加的合理时间,以消除该优势。这附加的合理时间应是被告合法地通过独立开发或对原告产品反向工程应该花费的时间。③例外情况。禁令在发生以下例外情况下可以被取代,在获知或应有理由获知侵占之前,状态产生实质性和有害性的变化,使禁令的实施失去公平,那么,在禁令的有效期限内,使用人通过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来取代禁令。这里法庭可以自由裁量决定合理的使用费在禁令未来的实施中的价值。
2.赔偿
①赔偿的种类。赔偿可以分为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包括侵占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不在实际损害之内的侵占导致被告的不当得利。惩罚性赔偿是指如果被告存在故意或恶意侵占,法院可责令被告支付不超过侵占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不在实际损害之内的侵占导致被告的不当得利的任何赔偿二倍的附加赔偿。②赔偿的计算。首先,关于计算的期限。经济赔偿应计算到有关信息可作为商业秘密的时间和必要时的附加期间。其次,赔偿的标准。根据侵占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不在实际损害之内的侵占者因侵占行为所获得的不当得利来计算,要防止的是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重复计算。如果上述标准难以执行,原告也可以以侵占者未经允许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应支付的明显合理的使用费作为基础来请求赔偿。最后,其他费用。在发生诸如恶意提起侵占诉讼,或故意或恶意实施侵占,或出于恶意而提出终止禁令或者拒不执行禁令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令败诉方向胜诉方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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